入境手續
簽證與入境條件會依您護照的發行國而不同。此處僅提供一般性說明,請務必以官方資訊確認符合您國籍的條件。
※ 此為一般性指南。出發前請務必確認大使館或官方機構的最新資訊。
比利時是歐盟與申根區成員。許多國籍可在任意180天內免簽觀光停留最多90天,其他國籍則需申根簽證。此依國籍而定,且歐盟計畫對免簽的非歐盟旅客實施ETIAS旅行授權。規定可能變動,出發前請向比利時與歐盟官方來源及大使館確認。
- 區域
- EU/申根
- 短期
- 90/180天內
- 確認
- 官方資訊
- 免簽入境依國籍而定
- ETIAS計畫實施;出發前向歐盟/比利時官方確認
對多數非歐盟國民而言,護照須在您預計離開申根區之日後至少有效3個月,且在過去10年內簽發。歐盟/歐洲經濟區及瑞士國民可使用有效的國民身分證代替護照。出發前請確認您的具體要求。
- 效期
- 離境後3個月
- 簽發
- 10年內
- EU/EEA
- 可用身分證
- 護照須於過去10年內簽發
- 歐盟/EEA與瑞士國民可持身分證旅行
在邊境,除護照外可能被要求出示佐證文件,包括回程或續程機票、住宿證明(旅館訂房或邀請函)、足夠停留資金證明及旅遊保險。備妥這些文件可加快入境。
- 機票
- 回程/續程
- 住宿
- 訂房證明
- 資金
- 足夠資力
- 攜帶住宿證明與續程行程
- 可能被要求旅遊保險與資金證明
若攜帶1萬歐元以上(或其他貨幣或可轉讓票據的等值)現金進出歐盟,須向海關申報。歐盟境內移動無需此申報,但大額資金請保留來源證明。未申報可能導致罰款與沒收。
- 門檻
- 1萬歐元以上
- 時機
- 進出歐盟
- 處理
- 向海關申報
- 適用於現金與可轉讓票據之合計
- 未申報可能遭罰款與沒收
若您自歐盟境外抵達,酒類、菸草等物品及其他物品的價值上限適用免稅額;超過額度的數量須申報且可能課稅。在歐盟境內移動時,供個人使用的物品通常無限制。出發前請查詢當前免稅額。
- 境外抵達
- 免稅額
- 境內
- 個人用無限制
- 超額
- 申報/課稅
- 自歐盟境外對酒類與菸草適用免稅額
- 歐盟境內個人用物品通常無限制
違法毒品嚴格禁止。武器、仿冒品及自歐盟境外攜入的部分食品與動物產品(如肉類與乳製品)受限制。瀕危物種製品受CITES(華盛頓公約)管制。請勿攜帶禁止或受限物品,如有疑問請先查明規定。
- 禁止
- 違法毒品
- 受限
- 武器、仿冒品
- 管制
- CITES物種
- 自歐盟境外之肉、乳製品等受限制
- 瀕危物種製品需CITES文件
請攜帶足夠旅程所需的處方藥,保留原包裝並附上處方箋或說明藥物用途的醫師證明。管制或麻醉類藥物建議附醫師信函,於申根區內旅行時可能需要申根證明。出發前請查明您特定藥物的規定。
- 攜帶
- 處方箋+證明
- 管制藥
- 醫師信函
- 麻醉類
- 申根證明
- 藥物保留原包裝並附文件
- 特定麻醉藥可能需要申根證明
對多數入境比利時的旅客而言,無需特別或強制的疫苗接種。建議保持常規疫苗接種最新,例如麻疹—腮腺炎—德國麻疹(MMR)、白喉—破傷風—百日咳等。尤其若您有特定健康狀況,出發前請諮詢醫師或旅遊門診。
- 強制
- 多數無需
- 建議
- 常規疫苗
- 諮詢
- 醫師/旅遊門診
- 保持MMR等常規接種最新
- 有特定健康狀況請諮詢醫師
多數國際旅客抵達布魯塞爾機場(BRU)或布魯塞爾南沙勒羅瓦機場(CRL)。若您自申根區外抵達,需通過申根入境查驗並在護照蓋章,離境時進行離境查驗。持符合資格生物辨識護照者常可使用自動閘門加快流程。請於邊境備妥文件。
- 機場
- BRU/CRL
- 非申根
- 出入境查驗
- 自動閘門
- 符合護照
- 非申根出入境時護照蓋章
- 符合資格護照可用自動閘門
在比利時,法律要求您在被詢問時能出示身分證件,因此請隨時攜帶護照或身分證。許多服務與人員可使用多種語言,視地區而定使用荷蘭語、法語、德語,且常有英語。該國鐵路網極為完善,列車可輕鬆連接鄰國法國、荷蘭、德國與盧森堡。
- 證件
- 隨時攜帶
- 語言
- 多語言
- 列車
- 連接鄰國
- 依法被詢問時須能出示證件
- 列車連接比利時與鄰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