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境手續
簽證與入境條件會依您護照的發行國而不同。此處僅提供一般性說明,請務必以官方資訊確認符合您國籍的條件。
※ 此為一般性指南。出發前請務必確認大使館或官方機構的最新資訊。
蒙特內哥羅並非歐盟或申根區成員,但包括日本、歐盟、英國與美國在內的許多國籍,可在任意180天內免簽觀光停留最多90天,其他國籍則需簽證。入境規定依國籍而定,出發前請向蒙特內哥羅政府官方來源及大使館確認。
- 區域
- EU/申根外
- 短期
- 90/180天內
- 確認
- 官方資訊
- 免簽入境依國籍而定
- 出發前向蒙特內哥羅官方確認最新規定
護照須在您於蒙特內哥羅停留的全程有效,許多旅客為保險起見會保留自預計離境日起至少3個月的效期。護照應狀況良好,並有足夠空白頁供加蓋入境章。規定依國籍而異,出發前請確認您的具體要求。
- 效期
- 涵蓋停留期
- 緩衝
- 建議3個月
- 頁面
- 蓋章空白頁
- 為保險起見保留離境後的效期
- 護照無破損且有蓋章空間
在邊境,除護照外可能被要求出示佐證文件,包括回程或續程機票、住宿證明(旅館訂房或邀請函)、足夠停留資金證明及旅遊保險。此外,外國旅客須向警方辦理居留登記;住旅館時由旅館自動代辦,但住私人住宿則須自行負責。備妥這些文件可加快入境。
- 機票
- 回程/續程
- 住宿
- 訂房證明
- 登記
- 向警方
- 攜帶住宿證明與續程行程
- 可能被要求旅遊保險與資金證明
若您攜帶1萬歐元以上現金(或其他貨幣或易變現資產的等值)出入蒙特內哥羅,須向海關申報。請於邊境填寫現金申報表。未申報可能導致罰款或沒收,故必要時請申報金額,並就大額資金保留來源證明。
- 門檻
- 1萬歐元以上
- 時機
- 出入境時
- 處理
- 向海關申報
- 適用於現金及等值持有票據
- 未申報可能被罰款或沒收
自國外抵達蒙特內哥羅時,供個人使用的酒類、菸草與香水等享有一定免稅額度。超過額度部分須申報,並可能課稅。食品與動物產品的攜入亦有規定。上限與金額可能變動,出發前請向蒙特內哥羅海關確認最新額度。
- 免稅額
- 個人使用上限
- 超額
- 申報並納稅
- 食品
- 有限制
- 酒類、菸草與香水享免稅額度
- 超過額度物品應申報以免受罰
違法毒品嚴格禁止,罰則嚴厲。武器與彈藥、特定食品與動物產品、以及CITES所保護物種製品(如象牙或特定皮革)均有限制。仿冒品亦不得攜入。出發前請確認蒙特內哥羅海關規定並取得所需許可。
- 毒品
- 禁止
- 武器
- 受限
- CITES
- 保護物種
- 武器與彈藥需授權
- 保護物種製品需CITES許可
請攜帶足夠旅程所需的處方藥,最好保留原包裝並附上處方箋或其副本。尤其管制藥品,建議攜帶醫師說明需求的證明,於邊境可能有幫助。若您依賴特定藥物,因當地未必買得到,請攜帶充足數量。出發前請向蒙特內哥羅當局確認規定。
- 處方箋
- 攜帶副本
- 管制藥
- 建議醫師證明
- 數量
- 攜帶充足
- 藥品保留原包裝並附文件
- 管制物質建議備醫師證明
對多數旅客而言,入境蒙特內哥羅無需特別疫苗。建議依您本國時程使常規疫苗保持最新,例如麻疹-腮腺炎-德國麻疹(MMR)、白喉-破傷風-小兒麻痺等。視行程而定,旅遊門診可能建議A型肝炎或蜱媒腦炎疫苗。請於出發前充分提前向醫師諮詢個人化建議。
- 必需
- 無特別
- 常規
- 保持最新
- 建議
- 諮詢醫師
- 確保MMR等常規疫苗為最新
- 向旅遊門診諮詢個人化建議
多數旅客經波德里查機場(TGD)或距海岸最近的門戶蒂瓦特機場(TIV)入境;也有人從鄰國陸路,或於夏季搭乘郵輪抵達科托爾。入境查驗時請備妥護照與佐證文件。查驗官可能詢問您的目的與停留天數。請記得外國旅客須向警方辦理居留登記,住旅館時由旅館自動代辦。
- 機場
- 波德里查(TGD)、蒂瓦特(TIV)
- 海路
- 郵輪抵科托爾
- 櫃檯
- 護照+文件
- 查驗官可能詢問目的與停留天數
- 旅館自動代辦向警方的住宿登記
請保存護照與旅行文件的電子與紙本副本。若入住私人住宿,因房東未必代辦,請於抵達後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登記。蒙特內哥羅使用歐元,城鎮刷卡普遍,鄉間則不一定,故請攜帶部分現金。記下緊急電話112,並於出發前查閱最新旅遊資訊。
- 副本
- 護照、文件
- 登記
- 私人住宿24小時內
- 緊急
- 112
- 鄉間刷卡較少,宜攜帶部分現金
- 出發前查閱最新官方旅遊資訊